大学生毕业创业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

来源:快飞出国留学 浏览:965 发布日期:2022-11-01 10:46:31

大学生毕业创业贷款是银行等资金发放机构对各高校学生(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等)发放的无抵押无担保的大学生信用贷款。那么大学生毕业创业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呢?

一、申请条件

1、应届毕业大学生、以及毕业两年以内的大学生;

2、大专以上学历;

3、18周岁以上。

二、申请流程:

1.受理。申请人向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由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初审;

2.审核。对初审通过的商业贷款贴息对象及金额,由人事局会同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按产业导向、企业规模、就业人数、注册资本和利税等要素对申请商业贷款贴息对象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核定贴息金额;

3.公示。经评审通过的商业贷款贴息对象和贴息金额由人事局和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核准。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人事局下发核准通知书;

5.拨付。根据相关部门核准通知书,财政局在贴息对象提供付息凭证后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专项资金中拨付资助资金。

三、申请材料

1、《大学生创业资助(商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一式3份

另备电子文档

2、《大学生创业企业人员情况表》

1份

3、《大学生企业申请创业资助资金情况表》

1份

4、法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生证)

复印件各1份

5、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各1份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复印件1份

7、贷款合同

复印件1份

8、公司章程

复印件1份

9、技术合作协议、专利证书、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等

复印件各1份

若无可不提交

10、相关的获奖证书等

复印件各1份

11、导师或风投、创投机构及相关企业推荐书等

复印件各1份

由于各地区大学生创业贷款相关政策的不同,因此申请条件也会有所差异,此仅为参考,申请人要根据所申请的贷款项目不同要求进行准备。

三、贷款事项

贷款方式:

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小额贷款方式为担保、抵(质)押贷款。

贷款期限:

国家为大学毕业生提供的小额创业贷款是政府贴息贷款,其期限为1~2年,2年之后不再享受财政贴息。

有关说明具体操作办法在线留言大学生创业网咨询。

其他大学生创业政策:

1、从事个体经营的:

1年内免交工商登记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2、自主创业:

自谋职业者还可将户口档案托管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于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各项具体政策应向各相关部门咨询。

四、偿还方式

1、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创业贷款,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创业贷款,贷款本息偿还方式可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也可按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偿还。相关优待政策就要看你们当地政府的了。

五、贷款利率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

(三)复利:复利即对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规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利息的,就要加收复利。

(四)罚息:贷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对失约人的处罚利息叫银行罚息。

(五)贷款逾期违约金:性质与罚息相同,对合同违约方的惩罚措施。

(六)计息方法的制定与备案

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制定的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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