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公司注册变更详解

来源:快飞出国留学 浏览:450 发布日期:2023-04-03 10:25:28

所谓内资公司就是指内资企业,是指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企业等五类。

一、注册

注册流程

1.咨询领表

2.查询名称

3.材料递交市场监督管理局

4.材料受理

5.领取执照

创办流程

(不含专业性前置审批)

1.办理机关:市、区工商局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提交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股东身份证明等材料

2.银行入资

3.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4.办理机关:市、区工商局 企业登记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提供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

所证明等材料

5.审批机关:公安局特行科刻制印章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公安局特行科审批后,刻制印章

6.(1)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办理机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章等材料

(2)统计登记办理机关:市、区统计局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起15日内,持营业执照、公章、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等材料办理

7.税务登记

(1)国税登记 办理机关:区国税局

填写税务登记表、提供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帐号证明、居民身份证明、

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办理国税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种类核定。

(2)地税登记 办理机关:区地税局、税务所

填写税务登记表、提供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帐号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房产完税证明或租房协议等材料办理地税登记和发票核定。初始纳税申报在企业开始纳税前核定。

8.开立银行账户

9.转账资金

二、变更

内容

内资公司变更名称、变更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经营范围、变更营业期限、变更实收资本、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股权、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变更公司类型、变更出资方式、迁入、迁出本市(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令第451号修订)第二十六条。

办理条件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章程

4、股东会决议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任职文件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0、股权转让协议

11、其他有关文件

程序

1、受理; 2、审核材料; 3、核准登记; 4、颁发营业执照。

决定

(一)、对申请人到登记机关提出的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二)、对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三)、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与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申请人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四)、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原件,或者申请文件、材料原件与登记机关所受理的申请文件、材料不一致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登记机关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期限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申请人申请确定;申请人未申请的,无期限限制;法律、法规、规章或批准文件、许可证件对期限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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