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研究生院

来源:快飞出国留学 浏览:1022 发布日期:2022-12-17 09:34:45

福州大学研究生院:https://yjsy.fzu.edu.cn。福州大学于2005年开始以筹建形式成立研究生院,是福建省唯一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和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创新院校。福州大学研究生院为推动福州大学创业型东南强校建设,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搭建更广阔的平台。

一、机构设置与职责

主要职责:

1.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班子的领导下,领导和协调研究生院的全面工作,明确本院(办)领导和各岗位的分工。

2.根据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总体部署和工作目标,组织制定并实施全校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年度计划,完成年度工作总结。

3.定期召开院(办)干部会议,传达上级要求,部署落实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研究重要事项,沟通、检查各岗位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情况,了解各岗位工作存在的问题,协调和部署全院各岗位工作。

4.制订我校学位点建设规划,组织和协调全校学位点的申报、建设、评估、验收和相关管理工作。

5.定期深入各学院了解研究生教育和学位点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努力为基层研究生培养和改革服务。

6.负责组织制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位点建设规章制度和改革措施。

7.负责领导组织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选拔。

8.负责领导组织硕、博士生导师遴选。

9.组织实施研究生院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

10.负责领导组织博士后人员招收和进站等各项工作。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科长:姜云飞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各类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3.负责起草制定有关研究生招生规章制度。

4.负责做好研究生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的各项工作,包括面试工作。

6.负责组织各类研究生招生的命题、考试、评卷等考务工作的全面策划和布置工作,以及安全保密工作。

7.负责督查保密室保险柜、报警设施的安全管理情况。

8.协调做好研究生新生入学工作。

9.协助组织协调学位与综合管理办公室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材料的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的各项工作。

10.组织做好同等学力招收及考务工作。

11.协助院长组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审核和学位授予工作。

12.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培养与学籍管理办公室:

科长:石红梅

科员:叶学飞、周芬、刘闻滔、徐秀娟

主要职责:

1.根据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总体部署和工作目标,协助研究生院长组织制定并实施全校研究生培养管理和综合改革,做好年度计划,完成年度工作总结。

2.定期召开培养与学籍管理办公室干部会议,部署落实研究生院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研究重要事项,沟通、检查各岗位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情况,了解各岗位工作存在的问题,协调和部署全办各岗位工作。

3.定期深入各学院了解研究生培养和专业学位教育改革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努力为基层研究生培养和改革服务。

4.各类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的培养与学籍管理工作。

5.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改革工作。

6.制定研究生培养与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改革措施。

7.组织制订与审核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

8.负责组织研究生课程建设、研究生教研项目、公共创新实践平台等的申报和管理、教学管理与教学资源调配。

9.负责做好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质量监控与评估。

10.负责做好研究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申报及管理。

11.负责做好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选拔及中期考核工作。

12.协助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的资格审查。

13.负责做好各类研究生导师遴选与管理。

14.负责做好研究生课程进修管理工作。

15.协助做好研究生院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维护等。

16.负责做好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评估工作和督导简报编制。

17.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综合管理办公室(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科员:方昱婷、刘能现

主要职责:

1.围绕学校和研究生院的整体部署和中心工作,积极发挥院领导的参谋助手,部门的信息枢纽、综合协调、决策的督促检查等作用,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师生,做好管理和服务的各项工作。

2.负责研究生院日常院务工作及院秘书工作。

3.负责与各级有关主管部门、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单位的沟通、联络及来访人员接待工作。

4.负责研究生院印章的管理工作。

5.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通联、协调工作。负责上级文件、函件的收发、传阅和立卷归档等工作;负责受理、审核校内的请示、报告及规章制度;负责院内发文的传阅、审核、送签、印制和立卷归档。

6.负责研究生院工作计划、总结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等相关公文的起草工作。

7.负责承担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和校内用户系统使用咨询。

8.承担研究生院网页管理与维护工作。

9.负责报送校信息中心有关在校研究生的信息。

10.组织做好招收博士后人员的宣传工作。接受博士后申报的邮件电话网络咨询,做好进站网络审核、材料审核和报送审批工作。

11.进站后协助博士后办理户口落户、工资发放、保险办理、住房安排、工作证餐卡、VPN等办理事宜。

12.协助站点进行博士后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出站报告的协调工作。

13.负责博士后申请请假、延期、退站、开通延期出站等博士后相关管理工作。

14.负责各博士后站点管理、博士后文件修订、博士后奖励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工作。

15.负责做好中国博士后基金会面上项目、博新计划、中德计划、国际交流等项目的申报和日常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做好省级海峡交流等项目申报及管理。

16.负责做好校企联合培养博士后的联系沟通和协议签署等相关工作。

17.负责做好各博士后站点评估、申报及建设工作。

18.做好全国博士后基金会和省博士后管理部门发布的各项汇总统计和总结报告。

19.负责国家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CSC)宣传、组织、申报和日常管理工作。

20.配合学位办做好各类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打印工作。

21.承担报送国务院学位办的各类硕、博士研究生授予学位信息,做好有关学位信息汇总、编制上报工作。

22.配合学籍与培养办公室做好各类硕士、博士研究生新生导入系统工作。

23.承担保密室管理工作。

24.协助做好学位点申报、建设和评估的具体工作。

25.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学位管理办公室:

科长:何庆燕

科员:何淑菁

主要职责:

1.组织建立校盲审硕、博士学位论文专家库,审核学院送审专家库。

2.负责做好各类硕、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研究生和高校教师系列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和论文抽查送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3.及时跟踪掌握各学院、各单位论文评审结果,收集各单位送审论文评阅结果汇总表并及时归档。

7.负责组织协调召开校学位委员会、学部委员会会议,并做好相关会务工作。

8.负责组织研究生的毕业与学位授予的有关图像采集和整理工作。

9.负责编制全校各类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花名册,负责组织各类研究生毕业与学位证书的打印、核对和复核工作。

10.负责协调组织和承担各类硕、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名单的整理、汇总编制、复核和报送工作。

11.组织协调做好上报到国务院学位办的授予学位信息库编制和复审工作,以及做好有关学位信息报送工作。

12.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系统检测和汇总检测结果。

13.负责下拨每学年研究生培养经费。

14.负责组织校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负责各项材料的复审工作。

15.组织申报省优秀博士论文,负责各项材料的复审和上报工作。

16.组织对开题报告、预答辩和答辩情况的检查。

17.组织各类研究生学业优秀奖评选及奖励工作,负责各项材料的复审工作。

18.具体承担同等学力统考福建省考点的考务工作(包括现场确认、资格审查),以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

19.负责制定或执行有关学位管理的各种条例、规章制度。

20.负责组织和检查各类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档案的归档及学位论文的报送。

21.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学位点建设与质量评估办公室:

科长:沈超君

主要职责:

1.承担新增学位授权点规划立项、审核申报和建设等具体工作。

2.承担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设计、组织和实施等具体工作。

3.承担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的组织与实施具体工作。

4.承担学科评估与学科质量监测方面的工作。

5.了解各学位授权点的发展动态和建设发展中的困难,积极协调做好学科内涵建设和发展的服务工作。

6.做好我校学科建设的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管理“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等,做好我校学科质量监测与保障工作。

7.协调及承担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的组织申报、协调和管理、评估工作,以及制订有关学科建设的管理条例。

8.承担博士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申报及管理工作。

9.负责福州大学研究生教育年度质量报告的编制工作。

10.负责学科建设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具体做好学科建设文件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工作流程,做好专项经费使用的审核、登记等工作。

11.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专业学位办公室:

科长:康建山

科员:汤冬灵

主要职责:

1.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关文件的制(修)订工作。

2.组织专业学位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主要培养环节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定期开展培养方案执行情况的督查工作。

3.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培育、立项、检查与验收工作。

4.负责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

5.负责专业学位联合培养基地、实践基地的培育、申报、建设与管理工作。

6.指导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及专业学位点开展工作,落实全国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展的工作。

7.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与考核工作。

8.协助专业学位学位点的申报、合格评估等工作。

9.负责与省内其他院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相关工作。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配合其它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二、学院简介

学校现有18个学院和单位培养研究生: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信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紫金矿业学院,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软件学院、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图书馆。全校现有1个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3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7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设计)中心,1个省高校分析测试中心,7个省(高校)重点(开放)实验室,2个省级文科研究基地,1个省行业技术开发基地。拥有1个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学校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7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23个省级重点学科。已有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土木工程、电气工程4个博士后流动站,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即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JM)、金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社会工作、艺术、翻译、会计、工程管理和工程硕士(含22个工程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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