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来源:快飞出国留学 浏览:734 发布日期:2022-12-19 10:23:19

华东理工大学已发展成为特色鲜明、理工农医法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实行校院二级管理,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的招生、学籍、培养、学位、学科建设以及思想政治等方面的工作。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入口:https://gschool.ecust.edu.cn。

一、研究生院简介

华东理工大学原名华东化工学院,1956年被定为全国首批招收研究生的学校之一,1960年起被中共中央确定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1993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华东理工大学,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行列,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研究生院,2008年获准建设“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三个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学校学科设置涵盖理、工、农、医、经、管、文、法、艺术、哲学、教育等11个学科门类。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拥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10个上海市重点学科、7个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化学工程与工艺”是中国大陆高校首个通过ABET认证的专业,“化学专业”是中国大陆高校首个通过中俄联合国际理科专业认证的专业。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药理学和毒理学、农业科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等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化学学科进入全球前1‰。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其中,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8人,欧洲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120余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拥有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等高水平创新团队10个,一大批中青年学者崭露头角。

二、机构设置

院办公室

1. 信访和接待工作;

2. 研究生教育的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3. 协助院长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4. 协助院长做好各类经费的预算、发放工作;

5. 研究生院办公室局域网的维护工作;

6. 研究生院各类设备的保管、维修等工作;

7. 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宣传、报道,校园网有关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网页更新,研究生院网站维护。

8. 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学会工作

招生办公室

1. 编印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港澳台研究生等招生专业目录,制定招生工作计划,组织生源;

2. 招生宣传、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考务及备考等工作;

3.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华东理工大学考点的考务工作;

4.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5. 协调各学院招生工作,负责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日常工作;

6. 上报录取材料及招生工作的总结;

7. 签定委托、定向、自筹协议和合同。录取通知书发放;

8. 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及其他与招生有关工作。

培养办公室

1. 组织制定和修订博士生、硕士生及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

2. 组织实施研究生(博士、硕士及专业学位)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评优等工作,负责研究生课程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 汇编研究生(博士、硕士及工程硕士)课程及专业学位开课目录、编制教学任务书、编印课程安排表;

4. 安排公共学位课程考试等考务工作;

5. 汇总研究生(博士、硕士及工程硕士)学习成绩,检查、了解研究生课程的教学情况,开展硕士生中期检查 、博士候选人资格认证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资格认定。

6. 负责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申报、管理、质量检查工作,审核并办理课程进修、成绩证明等。

7. 组织实施双语教学及与国外合作办学;

8. 研究生培养工作研究及与培养有关工作。

学位办公室

1.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日常事务:学位办公室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协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好各项工作;

2.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与管理:研究生导师遴选、上岗招生审核、培训、评优、队伍建设;

3.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学位论文查重、盲审、评阅、评优、抽检;

4.学位管理工作:学位申请审核、学位授予管理等;

5.同等学力工作: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资格审查、参加全国外语和专业综合水平考试资格审查;

6.研究生学位工作研究及其他与学位有关工作。

研究生工作部

1.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2.研究生党建工作

3.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

4.研究生科学道德、学术文化等活动

5.研究生奖助、贷款等工作

6.研究生事务管理(包括入学注册报到及毕业离校,转导师、转专业,退休复学、出国办理、相关数据统计等工作)

7.指导研究生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研究生会工作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心

1. 组织与协调专业学位的招生宣传,努力开拓生源;

2. 负责专业学位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的监控;

3. 负责组织与有关合作单位的联系,广泛开展调研工作;

4. 专业学位教育的各类信息跟踪;

5. 专业学位教育管理条例的制订与实施;

6. 与研究生院各管理办公室和各学院之间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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