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来源:快飞出国留学 浏览:1140 发布日期:2022-12-19 09:21:22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y.cupl.edu.cn。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是以法学为优势和特色,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史学、哲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研究生培养部门。建院以来,研究生院已累计向外界培养输送各类研究生数万名,其中包括新中国第一批法学硕士生、第一批法学博士生以及法学专业的第一个外国留学博士生。

一、研院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门类的研究生院,地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中心区,北临久负盛名的“燕京八大景”之一——“蓟门烟树”,东沿元大都土城遗址公园小月河、野松林。水波荡漾,松涛起伏,底蕴深厚,人文荟萃。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成立于1983年,首任院长系著名法律史学家张晋藩先生。研究生院建院以来,已培养各类研究生万余名,他们在国家法制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研究生院目前设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论经济学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9个二级学科博士点,7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点,4个博士后流动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在法学研究生教育方面开创了多项全国第一:全国第一批法律史、经济法、诉讼法专业的博士点设于本院,全国第一个比较法、人权法、法律与经济专业博士点首创于本院,新中国第一批法学硕士、第一批法学博士皆出自本院,法学专业的第一个外国留学博士生出自本院。目前,本院在法学专业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规模上名列全国第一。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研究生院始终坚持“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注重研究生在价值观、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国际视野等方面的养成和培育。研究生院与全国各级党政机关、法院、检察院、国有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建立博士生、硕士生挂职、实习基地,每年有大量博士生和硕士生到合作基地挂职、实习。研究生院设置“研究生创新实践”“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等项目,鼓励、支持研究生在项目研究中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研究生院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每年派出大批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赴国际组织实习,进行博士联合培养或攻读博士学位。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辈出。除已故钱端升等许多著名专家外,现仍活跃在研究生培养第一线的导师有江平、陈光中、张晋藩、李德顺、应松年等一大批著名学者。博士生导师237人(含兼职、特聘导师)、硕士生导师719人(含兼职导师)。研究生导师积极参与国家重点项目研究,参加国家各项立法工作和司法咨询活动。绝大多数研究生在学期间即跟随导师参加国家立法、司法咨询、重大项目研究工作,在高端法律活动中锻炼自己。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将适应国家与社会对于高端人才的新需求,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重点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拓展研究生的国际视野,把研究生院建设成为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以法学教育为特色的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研究生院。

二、机构设置

综合科

1.研究生院日常行政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

2.研究生院内部财务、人事、资产、文件、信息、督办、档案、信访、安全保卫等日常管理;

3.研究生院印章的管理使用工作;

4.研究生院对外、对内的接待、大型活动的组织和会务工作;

5.研究生院网站维护和管理工作;

6.领导分配的其它任务及其他各科室职责未尽的综合性业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执行教育部、北京市及学校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负责全校硕士、博士招生以及港澳台、外国留学生报考本校研究生的各项工作。

2.根据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编制研究生招生章程、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及考试命题范围,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

3.组织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及复试、录取工作。

4.按有关规定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并对公开信息进行解释。

5.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培养办公室

1.研究生培养制度、培养方案的执行与完善。

2.研究生课程体系、教材体系、教学改革和实践教学建设。

3.研究生课堂教学安排、课程考核和课堂秩序管理。

4.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

5.研究生学术奖项的评审组织。

6.研究生学术讲座、论坛、报告等的组织与管理。

7.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等研究生教学工作相关会议的组织与筹备。

研究生学籍管理办公室

1.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相关制度文件的起草与修订。

2.研究生学籍变动审核与办理。

3.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

4.研究生证制作、发放及日常管理。

5.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制作与发放。

6.研究生学籍数据统计与分析。

7.研究生学籍和学习(不含人事、组织关系材料)等档案材料的日常管理。

8.研究生学籍预警。

9.已毕业研究生的学历认证、查询及毕业证明书补办。

10.接收各二级培养单位移交的新生档案。

11.研究生档案的保管、借阅及转出。

12.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位办公室

1.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对制定(修订)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导师队伍建设、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等工作的规章制度提出建议。

2.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3.组织实施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相关工作;负责博士学位论文匿名送审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4.组织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信息采集及报送备案,接受学位认证咨询;统筹协调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工作。

5.组织实施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或聘任)、资格管理、岗位培训、考核评优工作。

6.负责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和在册人员信息管理;组织全国统考报考和校内学位课考试。

7.负责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事项。

专业学位办公室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和相关制度并归口管理;

2.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研究,为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3.落实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交办的相关工作;

4.推进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5.指导并组织各专业学位类别(方向)制定和修订培养方案;

6.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

7.统筹开展专业学位专项评估、水平评估等工作;

8.开展应用型法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改革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质量监督办公室

1.结合校院二级管理体制,确立学校研究生分类培养目标和标准,构建研究生培养质量指标体系;对二级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培养工作进行监督、评估和指导,并支持、帮助二级培养单位建立研究生培养质量自评制度;

2.撰写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公布研究生教育概况、生源状况、培养过程的监督管理、培养结果质量、各类调查结果、特色工作及成效、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情况等,并提出相应改进计划,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社会监督;

3.开展在校研究生对学校教育教学、培养管理等方面的满意度调查,对研究生课程设置、教学管理及其它培养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为学校研究生教育提供决策依据;

4.建立长期的毕业研究生追踪调查体系,征询用人单位意见,寻找社会对人才需求的规律,及时调整学校研究生的培养标准,并对学科建设、学位授权点的动态调整提供支持与帮助;

5.调查研究国内外知名大学的研究生培养标准及质量监督体系,合理借鉴,并跟踪国外相关学科研究生教育、培养的动态变化,及时调整学校研究生培养目标,对培养模式提出改革建议;积极参与国际教育质量认证;

6.负责研究生课堂教学评价、评估及考试、答辩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7.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规范审查及相应的制度建设;开展研究生学风建设和科学道德宣讲工作;

8.负责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落实查听课制度,维护学校研究生教学秩序和推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9.负责学校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部署工作,确定工作原则、范围、评估结果的应用等,以评促建,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

10.负责学校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不断完善、落实学校论文抽检制度,对教育部、北京市及学校三级学位论文抽检结果进行处理,保障学校论文基本质量。

11.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教学服务中心

1.研究生成绩管理。

2.学院路校区教室使用、管理与调度。

3.研究生选课及补退选课。

4.研究生自助打印一体机的日常管理、运行与维护。

5.维护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公众号。

6.配合教务处做好学院路校区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组考工作。

7.协助培养办做好相关的教务考务工作。

8.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量的统计与核对。

9.研究生学业证书扫描工作。

10.解答师生的日常咨询。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1.执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关于博士后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

2.完善博士后流动站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

3.组织博士后流动站的申报工作。

4.全国博士后流动站的评估工作。

5.博士后年度招收、进站、考核、出站等日常管理与协调服务工作。

6.博士后日常经费、博士后科学基金经费的报销、使用和管理。

7.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挂职等项目的申报工作。

8.加强与企业工作站的联系与合作,开展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相关工作。

9.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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