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来源:快飞出国留学 浏览:1352 发布日期:2022-12-26 11:45:22

南华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usc.edu.cn。南华大学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生态环境部、国家卫健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重点综合大学。南华大学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资格。南华大学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各类研究生招生和就业指导等工作。

一、南华大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概况

南华大学由原中南工学院与衡阳医学院于2000年3月合并组建,2002年10月,核工业第六研究所并入。原中南工学院的前身是1959年创办的衡阳矿冶工程学院,原衡阳医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58年的湖南省衡阳医学院。学校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是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建设高校。

1986年,学校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3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增列核技术及应用、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并成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2011年,新增基础医学、矿业工程和安全科学与工程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新增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14年,新增5种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017年,在新一轮学位授权点审核增列中成功申报核科学与技术和临床医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在长期办学历程中,学校形成了鲜明的“核特色”“医品牌”和“环保优势”,形成了以工学、医学为主,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局面。学校现拥有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4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学科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9种,研究生协作培养单位23个。学校招收外籍研究生,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学校现有研究生指导教师1437人,其中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专家、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专家、国家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100余名,有湖南省芙蓉学者、百人计划专家、杰出青年等159名。

二、研究生院(部)各科室职能及联系方式

1.综合办公室

(1)协助部门领导做好综合事务的协调工作;

(2)负责部门年度预算和经费管理;

(3)协调各科室完成部门计划、总结、制度、报表、会议等日常行政事务;

(4)负责文件收发和管理归档等工作;

(5)负责部门固定资产和办公物资采购与管理;

(6)负责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7)负责部门印章管理;

(8)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34-8282416

2.学科建设办公室

(1)在人才强校战略的引领下,协调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工作,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全校开展学科建设工作;

(2)优化学科布局,加强改革创新,统筹“双一流”资源配置,推进一流学科的培育、创建及管理工作;

(3)制定、完善学科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指导和协调各二级单位的学科建设,组织学科带头人的遴选及管理工作;

(4)负责全校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等工作;

(5)组织各类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动态监测与考核验收工作;

(6)参与全校“双一流”建设经费、学科建设经费预算、拨付、

审核、督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7)负责ESI学科建设相关工作;

(8)负责学科建设相关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统计工作;

(9)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34-8578147

3.招生办公室

(1)执行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制定学校的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3)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各类研究生招生报名、组考、录取与总结工作;

(5)负责组织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6)负责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

(7)负责与高水平大学之间的招生合作与交流;

(8)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34-8282310

4.培养办公室

(1)负责制订研究生培养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修)订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负责研究生教学管理等工作;

(3)负责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的监管;

(4)负责研究生学籍(核验、注册、休学、复学、退学、转学、学历等)管理工作;

(5)负责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联合培养基地等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我校与国内外相关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有关工作;

(7)负责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和导师绩效的管理;

(8)负责组织研究生各类学科竞赛工作;

(9)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34-8282276

5.学位管理办公室

(1)负责制订、完善研究生学位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优化学位点授权布局,组织学位点申报与动态调整;

(3)负责组织教育部专项评估、合格评估工作;

(4)负责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答辩、抽检、评选和奖励工作;

(5)负责组织各类研究生的学位申请、评定、授予等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培训等管理工作;

(7)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相关事务;

(8)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34-8281311

6.思政教育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1)负责制订研究生日常管理、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研究生的评先评优、奖助学金评定与发放;

(3)负责指导校研究生会和研究生团委工作;

(4)负责组织研究生开展社会实践、学术交流、文体活动;

(5)负责指导各二级学院对所属研究生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和档案接收、传递工作;

(6)负责研究生就业宣传、帮扶、指导和服务等工作;

(7)负责研究生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8)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34-82826590734-8578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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