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

来源:快飞出国留学 浏览:541 发布日期:2022-12-21 11:05:21

东北林业大学于1954年开始研究生教育,1978年恢复研究生教育,198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学科分布在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农学、医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的29个一级学科,其中:一级学科博士点1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17个类别的专业学位硕士点。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gra.nefu.edu.cn,下面介绍一下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条件。

一、各部门职责

综合办公室:

1.研究生院日常行政业务工作

2.统筹协调科室之间各类事务工作的落实

3.研究生院各类信息公开工作

4.研究生院网站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双一流”建设办公室:

1.负责学校“双一流”建设项目及其专项资金的组织管理工作

2.负责撰写“双一流”建设年度研究报告,完成项目年度绩效考核、评估等工作

3.负责协调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以及一流建设学科,做好“双一流”建设的服务工作

4.负责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验收及日常管理工作

学科建设办公室:

1.负责学科建设规划、管理制度、考评措施等方面文件的制定、实施、修订工作

2.负责学科管理及结构调整工作

3.负责学术带头人遴选、考核、调整工作

4.负责学科建设项目申报、立项、验收等工作以及专项经费的投入和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委员会日常工作

6.负责学科水平评估工作

7.负责学科年度注册及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8.负责学科建设发展的调查分析和战略研究工作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度及招生计划,全面统筹实施学校各类学历教育研究生招生工作

2.负责编制学校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3.负责组织开展学校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4.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5.负责招生办公室日常事务,完成部门及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培养办公室:

1.组织开展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修订,负责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开课安排、学生选课、考试、成绩管理及教学秩序检查、教学工作量统计等

2.负责各类课程及教材建设项目、案例建设项目、博士生自主创新项目、研究生竞赛项目的管理工作

3.负责研究生学籍信息电子注册,休、退、转等学籍异动处理,学籍信息修改及超年限研究生的学籍清理工作

4.负责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证书的制作与发放

5.负责研究生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包括公派出国留学、来华留学生培养工作及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

6.负责研究生实践教学及科研训练的规划与管理,实践教学的组织及考核,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的建设与运行

学位办公室:

1.制订学校学位管理规章制度

2.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包括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和答辩)

3.统筹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及学位授予各环节相关工作;报送授予信息;学位证书管理和发放

4.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5.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全链条质量监控和评价

6.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遴选、换届工作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7.研究生导师新聘上岗和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导师库系统更新及维护;导师信息上报

8.全校研究生导师培训

二、硕士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业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且已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须通过相关学科专家组认定);各招生专业在以上基础上,可根据自身培养需求制定相关要求或执行学校基本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须同时满足招生专业要求。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招生专业具体加试科目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相关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报名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且符合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学校2023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招生专业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招生专业目录》。欢迎全国各大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具体招生政策详见《东北林业大学关于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均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学费、住宿及奖助学金

1.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校按照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生态学双硕士项目),学费标准为每生8000元/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费标准:林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翻译专业为每生12000元/年;风景园林、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管理、工业设计工程、工程管理、法律(非法学)专业为每生15000元/年;艺术设计专业为每生18000元/年;会计专业为每生25000元/年。如遇调整,学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2.住宿

学校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提供住宿,原则上不为定向就业研究生提供住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研究生除外)。住宿标准按照黑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以及实际住宿情况确定。

3.奖助学金

东北林业大学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具体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以及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等相关文件执行,详见《东北林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全日制定向生(部分计划单列项目除外)、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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