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证换证注册指南

来源:快飞出国留学 浏览:732 发布日期:2023-02-17 16:27:56

护士换证是指原有护士证换发新证和注册。护士资格证与护士执业证并不一样,经国家统一护士考试合格后发两证:执业证和资格证。先发资格证,一般由学校发资格证,发证时间一般是5月到7月。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一、原有护士证换发新证和注册

提交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省卫生厅办法的旧版《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无《护士执业证书》的提交2008年5月12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护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健康体检证明(6个月内)

5、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原件)

7、免冠彩色小2寸近照1张

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

二、新办理护士执业证及注册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3、申请人毕业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制定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的体检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6、医疗机构聘用证明(加盖公章)原件复印件1份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份

8、正面免冠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复印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在参考资料网站中的附件中下载,打印表格为正反面打印。

三、护士换证的相关问题及解答

1、医疗机构集中为本单位护士换证时,护士聘用证明使用一张汇总表填写?

答:可以的,汇总表要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2、未在护理工作岗位上的人员(离职、改行、内退、退休未返聘、停薪留职出国)是否录入信息和换证注册?

答:按卫生部规定,护士注册必须在护理工作岗位上,因此未在护理工作岗位上的人员不能换证及不录入和注册。

3、参加考试合格的成绩的录入?

答:考试成绩要录入,如记不住就录入“合格”。

4、工作与学习经历的录入?

答:只录入与护理工作与学习有关的经历。

5、机构代码录入什么?

答:录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6、凡首次注册盖市州卫生局公章的护士换证如何操作?

答:市州卫生局必须向卫生厅医政处书面报告,同意后才能换发新证书。

7、身份证原件的审核?

答:厅注册、中医局注册和卫生部在川医疗机构护士身份证原件的审核工作由医疗机构审核后,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其他医疗机构护士身份证原件的审核工作由市州卫生局负责,加盖公章。(必须把原件送安县卫生局审核)

8、旧版护士执业证书遗失?

答:凡遗失了旧版执业证书的必须在市州以上党报上刊登遗失公告,并填写《四川省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

9、体检表中是否附X线、心电图、肝功报告?

答:X线、心电图和肝功报告不粘贴。

10、执业证书信息的修改?

答:执业证书信息的修改须填写《四川省护士执业证书信息更正申请表》,其中身份证上信息变动是由于公安机关原因造成的,须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材料。

11、身份证一定要在有效期内。

12、审核表与执业证书照片要一致,小2寸身份证照片。

13、护士注册申请审核表的注册机关意见是省厅填写。

14、表格

(一)换证表格1、非厅注册医疗机构护士使用《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用于非厅注册医疗机构换证)2、厅注册、中医药局和卫生部在川医疗机构换证护士填写《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用于厅注册医疗机构换证)

(二)首次注册表格1、非厅注册医疗机构首次注册护士使用《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用于非厅注册医疗机构首次注册)

15、实习证明要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16、《护士条例》颁布后,护士的管理操作流程以及各种申请表,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旧系统数据不能转入新网络版。

四、注意事项:

上报材料填写时不得空项,各种复印件需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1—7编号装订成册。

①、申请人无《护士执业证书》的(包括2008年以前通过护士执业考试,未注册的,但申请人超过两年以上未注册的,需提交现执业单位法人出具的长期在岗证明及三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3—6个月专业培训证明),需提交2008年5月12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最初职称与最终职称《护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全日制护理或助产专业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

②、申请人XX省省卫生厅颁发的旧版《护士执业证书》正本原件丢失的,需在省内发行的报纸上登报声明丢失,填写《护士执业证书补发申请表》并交报纸原样(不得为复印件及裁剪过的报样);

③、申请人XX省省卫生厅颁发的旧版《护士执业证书》副本原件或正副本原件均丢失的,《护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全日制护理或助产专业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县(市)区卫生局出具的最后一次延续注册的相关证明,并填写《护士执业证书补发申请表》;

④、申请人超过两年以上未延续注册的,需提交现执业单位法人出具的长期在岗证明及三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3—6个月专业培训证明;

⑤、申请人身份证名字与旧版《护士执业证书》名字不一致者,原则上以身份证为准,并出具现执业单位(加盖公章)及户籍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加盖户籍章);

⑥、申请人持外省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旧版《护士执业证书》申请换发新版《护士执业证书》的,需提交《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旧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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