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来源:快飞出国留学 浏览:796 发布日期:2022-12-17 13:24:33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https://yjsy.hunnu.edu.cn。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提供湖南师范大学考研招生信息、历年研究生分数线、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教材、研究生成绩查询、研究生调剂、研究生导师介绍等信息。

一、研究生院工作职责

党委办公室

1.落实执行上级党组织和院党委的各项决定;

2.负责起草院党委文件、工作计划、总结和通知;

3.负责有关学校党委、组织、人事、纪委监察委、宣传部等职能部门的工作信息的发布,负责院人事招聘、职称评审、组织建设等相关事宜等;

4.负责落实党员发展工作的安排,包括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学习,审查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材料;

5.负责院党委安排的各种会议、学习活动的组织工作;

6.协助党委书记及时了解各支部的工作情况,督促落实各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7.负责研究生院党委全体党员资料的统计与管理工作;

8.管理党委印鉴,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以及外调与政审工作;

9.负责研究生院党委全体党员党费的收缴与上交工作;

10.完成院党委委员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综合办公室

1.负责研究生院日常管理,协调各科室工作,协助各科室的重大工作;

2.负责经费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及专业设备、办公用品的购买等有关工作;

3.承办研究生院有关重要会议,承担研究生院的对外宣传和对外接待工作;

4.负责文件的登记、签收、传阅及归档工作,负责研究生院各项规章制度汇总及文件汇编等工作;

5.负责起草研究生院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等规划、总结、汇报材料;

6.负责学院研究生教育年度考核及教学绩效分配工作;

7.负责研究生院网站的管理工作;

8.负责研究生院的数据统计与上报;

9.负责研究生院的安全、保卫与消防工作;

10.负责研究生院教职工计划生育工作;

11.负责研究生院离退休工作;

12.负责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湖南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等的联系工作;

13.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招生办公室

1.负责制定各类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2.组织实施招生宣传与咨询,编制招生计划;

3.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工作;

4.负责录取工作及招生数据的统计上报;

5.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

6.负责研究生导师的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7.配合考务办公室完成相关工作;

8.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考务办公室

1.负责制定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务工作规章制度;

2.负责编制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3.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组考工作;

4.负责组织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我校自命题试题的命题、制卷、阅卷、成绩登录、成绩查询等工作;

5.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数据的统计上报;

6.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务工作安全与保密;

7.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建设;

8.配合招生办公室完成相关工作;

9.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学位办公室

1.负责制定学位工作的规章制度;

2.组织开展学位点的申报、建设与评估;

3.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培训与考核;

4.全面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组织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与答辩、送审与抽检;

5.负责组织优秀学位论文评审;

6.负责受理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与审核工作;

7.负责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管理;

8.负责学位工作的数据统计与上报;

9.负责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10.负责校学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负责撰写并发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

12.完成领导及交给的其他工作。

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科

1.负责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各项工作:负责制定培养工作的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修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

3.负责学术学位研究生学籍管理,组织学籍注册与毕业生学历注册及毕业生的图像采集;

4.负责学术学位研究生全校性公共课教学管理及教学改革工作;

5.负责学术学位研究生教学质量的督察与评估;

6.负责学术学位研究生公共课课程考核及学分(成绩)管理;

7.负责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项目、创新论坛、暑期学校、精品课程等的申报与管理;

8.负责硕博连读生选拔及“刘筠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评审;

9.负责学术学位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

10.负责研究生火车票优惠卡的订购、写卡、充值、转账等工作;

11.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科

1.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各项工作,负责制定培养工作的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修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

3.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籍管理,组织学籍注册与毕业生注册;

4.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校性公共课教学管理;

5.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质量的督察与评估;

6.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考核及学分(成绩)管理;

7.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实习)基地、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及实践指导;

8.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在线课程建设等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9.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

10.负责研究生培养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11.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教育管理科

1.负责制定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

2.统筹指导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

3.组织开展研究生文体活动、学术活动;

4.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5.指导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和研究生社团工作;

6.组织开展研究生志愿服务工作;

7.负责研究生评优评奖及奖助学金的评审与管理;

8.负责研究生“三助”、困难学生帮扶和助学贷款等工作;

9.协助计生办管理研究生的计划生育工作;

10.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及负责研究生的违纪处理工作;

11.领导和组织全校研究生团员和青年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

12.制定和实施全校研究生团学工作计划,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各学院研究生团学组织的工作;

13.做好校级研究生团学组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

14.建立健全校级团学组织规章制度、抓好年度团内评优和表彰工作、做好推荐优秀共青团作为党组织发展对象的工作;

15.组织实施全校研究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

16.组织实施全校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和素质拓展活动;

17.开展研究生校园文化活动,抓好阵地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18.组织、管理和指导校级研究生媒体;

19.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就业指导科

1.负责全校研究生就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与相关教学管理部门合作做好就业指导类课程的开设与管理;

3.负责用人单位资料收集整理及发布,以及就业市场的开拓与就业见习基地的建设;

4.负责毕业研究生就业招聘会的组织安排工作;

5.负责毕业研究生就业信息的录审、校核、统计与报送工作;

6.负责办理毕业研究生派遣手续及离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毕业研究生就业遗留问题处理;

7.负责毕业研究生就业质量、社会评价、就业市场状况等调查分析并撰写年度就业质量报告;

8.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概况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从1979年开始招收培养研究生,是全国首批获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1990年获批招收博士研究生。经过40年的发展,学校现有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24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位授权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

学校坚持“才从才来”的强校战略,大力培养和引进高水平人才,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学校现有研究生导师1700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400余人。导师中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3人(含双聘院士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含双聘院士2人),欧洲科学院院士1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5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9人,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教育部“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全国首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2011年,我校10位导师荣获湖南省“十一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称号;2019年,8位导师和4个导师团队分别荣获湖南省首届“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称号。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立德树人”的工作理念,坚持“强基础、顺机制、增动力、创品牌”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校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着力打造了以“麓山论坛”为品牌的研究生学术文化活动节。十三五期间,学校及师生多次获得“湖南省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集体”,“湖南省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全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标兵”等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标,不断创新研究生培养体制与机制,努力打造创新型人才培养高端平台,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显著提升。学校现有在校研究生10000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100余人。40多年来已向社会输送毕业生4万余人,其中博士生2000余人。2011年,学校以“优秀”等级通过湖南省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2015年,学校获批教育部研究生课程建设改革试点院校,并以此为契机,形成研究生能力提升动态培育体系,有效推动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升。学校有5篇博士学位论文获全国百优博士论文,有8篇博士学位论文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提名奖;十三五期间,学校有湖南省优秀博士论文21篇,优秀硕士论文145篇;研究生在IF、红点设计奖、国际音乐大赛、国际田联世界挑战赛获、互联网+、挑战杯等国际、国家级竞赛中多次获得奖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不断推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学校与美国特拉华大学等境外高校开展合作办学项目,十三五期间,通过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欧盟项目、美国蒙特雷国际研究院“英语与翻译提高项目”、美国特拉华大学文理学院“美国语言与文化研修项目”、交换生项目等派出的研究生逐年增加,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

学校于1992年成立研究生处,2004年成立研究生教育学院,2013年成立研究生院。研究生院配备院长1人,党委书记1人,学位办主任1人,副书记1人,副院长2人,目前设有综合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学位办、考务办、招生办、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科、教育管理科、就业指导科9个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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