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硕博报考条件

来源:快飞出国留学 浏览:464 发布日期:2022-12-23 14:21:14

福建农林大学是一所以农林学科为优势和特色,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与福建省政府共建高校,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那么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https://yjsy.fafu.edu.cn)硕博报考条件有什么呢?

一、硕士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我校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需达到我校要求的同等学力的条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具有5门以上对应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考生须在复试资格审核阶段提供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425分及以上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考试合格可作为主干课程之一予以替代认定。

(5)我校可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要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我校要求的同等学力的条件,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非全日制定向的考生。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报考条件。

(三)单独考试研究生

我校自2019年起不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四)党校学历及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1.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的通知》(教学司﹝1995﹞101号)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2.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复试。

(五)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二、博士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记录;学习态度端正,学风正派。

2、具有境外学位的申请者需提交教育部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者,必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教育部承认的学位证书;二年级硕士生申请者(硕博连读生),应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已修的硕士课程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3、申请者英语水平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满一学年(8-12个月)或公派连续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并且能提供由我驻外使领馆或国家相关部委级别的派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者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的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可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材料,以及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可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的材料;

(3)参加“全国英语水平考试”PETS-5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分及以上,托福(IBT)80分及以上;

(5)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100分制需60分及以上;710分制需425分及以上);

(6)提供1篇以第一作者署名、用英文撰写发表的高质量论文,包括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发表的论文,或者在国际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等。论文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认定标准由各招生单位(学院)根据自身学科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请考生咨询各招生学院。

4、科研要求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三年及以上的申请者需提供1篇在获得学位后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的高质量论文,包括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发表的论文,或者在国际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等;或者提供其他创新性成果。成果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认定标准由各招生学院根据自身学科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请咨询各招生学院。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6、有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7、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报考类别为定向,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并按协议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调入我校学生档案室;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为定向的,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需承诺全脱产在校学习四年),并按协议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申请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网上报名后,于2023年2月28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予以受理)将申请材料寄(送)达招生学院指定的地点进行确认。

2、申请者申请确认须向招生学院提交下列材料,材料务必真实、完整,如因材料问题影响申请,责任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记表中申请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须经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在职人员需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学院及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签署报考意见;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院校的校级研究生主管部门确认应届生身份并签署报考意见)。报考意见须注明同意报考的类别(非定向或定向)。

(2)申请者本人签名的居民身份复印件(正、反两面)。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应届硕士生还应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申请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5)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6)应届硕士生需提交课程学习成绩单,同时加盖就读学校研究生院(处)公章。

(7)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8)科研水平证明材料,材料格式等具体要求见招生学院网页。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材料格式等具体要求见招生学院网页。

(10)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1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申请者还应提交《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12)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3、报名费。报名费每人160元,报名成功后报名费不再退还。缴费方式:关注“福建农林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综合缴费平台—报名系统—报名项目,找到“2023年博士报名费”,进入后非本校考生需进行注册,填写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后,直接进行缴费(不接受邮政汇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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