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条件是什么

来源:快飞出国留学 浏览:423 发布日期:2022-12-21 09:22:26

黑龙江大学是拥有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艺11个学科门类研究生教育的现代综合性大学,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2个,初步建成了门类齐全、层次完备、培养模式多样的研究生教育体系。那么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是什么呢?

一、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且毕业后通过自考或成人教育等方式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达到五门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且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二、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经导师同意且达到以下要求方可报考:

(1)须为具有高级职称的高校教师或科研单位的科技工作者,并主持过一项或一项以上省部级科研课题;

(2)科研方面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五年在核心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文科5篇、理科3篇以上;②近五年有学术著作出版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励(为前三位完成人)。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在复试中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所报考专业硕士生学位课程。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5.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报名条件将另行公布。

考试录取

1.初试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初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初试形式:笔试

初试科目:外国语

普通招考初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初试形式:笔试

初试科目:外国语、两门业务课。

2.复试

(1)复试时间:初试后一周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形式:普通招考复试采取面试形式,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复试可根据报考学科需要采取面试、笔试等形式。

(3)复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专业外语水平、综合能力等。考生应汇报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读博期间拟从事研究的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等。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

3.录取

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复试合格考生,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表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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