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音乐等级考试

来源:快飞出国留学 浏览:887 发布日期:2023-03-21 15:22:15

全国音乐等级考试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与中央音乐学院联合主办,面向全国音乐学习者的音乐基础知识与技能水平的一项测试。“全国音乐等级考试”将分两大项进行:一是声乐、器乐的专项音乐表演技能考试,二是音乐基础知识考试。

一、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考试中心与中央音乐学院共同推出的“全国音乐等级考试” 简称(新考试)是在原“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简称(原考级)的基础上发展并完善起来的。至此,延续近20年的“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将逐步变更为“全国音乐等级考试”。

“全国音乐等级考试”将分两大项进行:一是声乐、器乐的专项音乐表演技能考试,二是音乐基础知识考试。为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双方已重新组织专家,对各项音乐表演技能的考试标准,在以往考级基础上进行了更为科学合理的调整,编排了新的教程;此外,还特别设置了较为规范的“音乐基础知识”考试项目,并为此专门编写出版发行了教材《乐理.视唱练耳分册-初级-全国音乐等级考试音乐基础知识》、《音乐知识分册-初级-全国音乐等级考试音乐基础知识》。

“全国音乐等级考试”将分两大项进行:一是声乐、器乐的专项音乐表演技能考试,二是音乐基础知识考试。为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双方已组织专家对各项音乐表演技能的等级考试编排了新的教程,设置了“音乐基础知识”考试项目,编写了相应教材,制定了考试标准。考试评价是社会音乐教育中的组成部分,先进的教育测量评价理论与社会音乐教育的实际相结合,将为人们提供一个提高音乐知识、素养与技能的有效途径。此套新教材是由我院赵易山、戴嘉枋等多位顶级专家针对以往儿童在这项内容学习中普遍感到较为单调枯燥而难以进步的情况而重新编写的,教材结合了儿童不同年龄段的心理特点,融入了动漫及多媒体等新颖有效的教学手段,赋予了它“音乐性”、“趣味性”、“创造性”等新的特点,使之更容易接受。至于新增设的旨在培养和提高音乐学习者的音乐素养的“音乐常识”,则通过浅显生动的文字语言,丰富璀璨的音响和绚丽多彩的画面,声像并茂地来介绍中外古今丰富多彩的音乐文化形态和知识。

二、考试内容

全国音乐等级考试分为视唱练耳和演奏曲目两部分,每一部分都有专业的老师做评委,都很严格。两部分均合格之后才能取得相应的等级。

考级专业:A手风琴、B钢琴、C电子琴、D小提琴、E声乐(Es少儿声乐) 、F二胡、G琵琶、H扬琴、I古筝、J笛子、K吉他(寒假考) L大提琴、M单簧管、N长笛、O小号、P小鼓、Q萨克斯、R圆号、S低音提琴、T长号、U中提琴、V双簧管、W巴松(大管)、Y音乐基础知识。

三、考试方式

1. 卷考:2B铅笔填涂答题卡答题

2. 机考:计算机操作答题

◆ 报考“初级”考试的考生,可选择参加“卷考”或“机考”任一种方式

◆ 报考“中级”考试的考生本期只可参加“卷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