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研究生报考条件有什么

来源:快飞出国留学 浏览:504 发布日期:2022-12-21 15:03:49

合肥工业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工信部和安徽省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工局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现有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每年报考合肥工业大学的研究生非常多,那么研究生报考条件有什么呢?其他信息科进入官网(http://yjszs.hfut.edu.cn)查看。

一、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学院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相关学院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1、2、3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满足我校管理学院的报名资格审核条件,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具体审核程序请咨询管理学院)

(六)我校全日制各专业、领域(除125100工商管理)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未涉及的其他报考情况、报考条件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报考条件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

二、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

3.本科毕业,自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6年或6年以上(时间截止为2023年9月1日),且已取得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在专业岗位上取得较好业绩并发表了一定数量高水平论文的人员。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2023年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普通计划只招收全脱产学习(非定向),专项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报名程序

1.“硕博连读”报名通知将于2022年12月发布,具体报名要求及程序详见《关于从在读硕士研究生中遴选2023年硕博连读生的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我校2021级、2022级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均可报名,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后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2.学术学位博士“申请-考核”报名通知将于2022年12月发布,具体报名要求及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均可报名,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后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2023年4月发布,具体报名要求及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4.“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2023年4月发布,具体报名要求及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通知》。

5.“对口支援西部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2023年4月发布,具体报名要求及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2023年对口支援北方民族大学、新疆农业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6.工程博士报名通知将于2023年4月发布,具体报名要求及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2023年工程博士招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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