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服务范围

来源:快飞出国留学 浏览:670 发布日期:2023-02-10 11:43:08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驻上海总领事馆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17楼。下面介绍一下英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服务范围。

一、服务范围

领事处

领事处为英国公民提供全范围的领事服务包括护照签发,文件证明,婚姻注册等等。

签证处

签证处主要负责处理和发放英国入境签证。签证类型包括:学生签证、官方代表团签证、以及旅游、商务、探亲等等其他类型的签证。在中国,签证申请人应到设在北京、沈阳、济南、上海、杭州、南京、广州、深圳、福州、重庆和成都的英国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申请。所有签证申请都要在遵循英国议会制定的“入境法案”的基础上进行处理。

贸易与投资处

英国政府负责贸易发展的部门英国贸易与投资总署(UKTI)支持英国企业通过派遣代表团、召开研讨会、举办贸易展览会、进行调研和提出咨询建议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它还通过积极与中国政府有关方面进行磋商,促进改善双边贸易和投资的环境。

科技创新处

科技创新处旨在推动中英两国之间的科技合作和相互了解,旨在加强中国华东地区与英国在科学技术领域的合作。科技创新处是英国外交与联邦事务部下属的全球“科学与创新工作网”的一部分,而科学与创新工作网的供职官员遍及世界各地,为40多个英国驻外使领馆服务。“科学与创新工作网”整合研究机构、政府部门及其他组织的资源,致力于提升英国在科学技术前沿领域的作用。

新闻处

新闻处的职能是为公众和媒体提供关于英国及其政府政策方面的信息。可以在该馆获得最新新闻信息、讲话和采访记录、领事馆以及总领事的相关信息。

二、使命

英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旨在促进英国在中国的权益,建立两国之间的良好关系。我们要在政务,贸易,投资,科技,教育,文化,发展,环境和国防等方面为两国政府和人民建立广泛和互利的关系。另外也包括协助双向的合法人员流动,并为领馆服务分区的英国公民提供帮助。

三、领馆设立

1842年8月29日,《中英南京条约》签订,条文第二款专文规定“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大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英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当年12月1日,英国外交部任命原英属印度马德拉斯陆战队上尉巴富尔为英国驻上海首任领事,并暂驻广州。1843年10月8日,《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签订,巴富尔旋即乘坐“威克森”号舰由广州启程北上,绕经舟山,换乘“麦都思”号并于11月8日抵达上海十六铺码头。此后数日,除礼节性拜访外,巴富尔主要与时任苏松道台的宫慕久关于上海开埠和设立领事馆等问题展开谈判。

在谈判之初,宫慕久为执行清廷的“华夷分居”政策以及按照当时上海的风俗惯例,要求英国驻沪领事馆设立于上海县城之外。根据惯例,来沪外省人的会馆场所均设置于县城之外,由于英国人也属外来人员,因此也被要求设置于城外。但巴富尔却坚持要求设立在城内,并表示宁可于庙宇中搭建帐篷办公居住也不愿设置于城外。最终一名姚姓的旅沪粤商表示愿为英国领事馆在城内设立提供场所。1843年11月14日,英国领事馆贴出布告宣布英国驻上海领事馆正式开馆,并于17日正式开埠。

四、领馆简介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in Shanghai

办公处: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17楼

CHANCERY:17F, Garden Square,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领区:上海市、浙江、江苏、安徽

DISTRICT:Shanghai, Zhejiang, Jiangsu, An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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