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

来源:快飞出国留学 浏览:586 发布日期:2022-12-30 13:38:09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59年,198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列为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8年被增列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学校形成了以农学优势学科为引领,“农、工、管、理、经、文、法、艺术”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下面介绍一下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https://yanjiusheng.hebau.edu.cn/)招生信息。

一、硕士招生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推免生接收办法按《河北农业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规定执行。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内容、程序和办法在复试前上网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 4 月底前完成。

(三)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四)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五)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六)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复试学院确定并公布。加试方式为笔试。

(七)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九)考生在拟录取后需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结果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为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二、博士招生

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的具体要求(详见博士招生目录备注栏)。

(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需具备以下所有报考条件:

①达到副高级或以上职称。②在核心期刊及其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③报考专业与其本科专业或与目前从事的职业高度相关。

(七)获得境外学士、硕士学位的,报考时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学术型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上述普通招考条件中的(一)、(三)、(四)条规定外,招生对象应是我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二、三年级全日制统招学术型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兽医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上述普通招考条件中的(一)、(三)、(四)条规定外,招生对象应是我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专业课,详见 2023 年博士招生目录。

2.初试时间:初步定于 2023 年 4 月或 5 月。

3.初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初试方案在初试前公布,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或“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

5.硕博连读学生免初试。

(二)复试

1.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者,方能参加复试。

2.复试方案在复试前发布,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或“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

3.只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获得者在复试时加试报考专业两门硕士主干课程。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自然辩证法和报考专业两门硕士主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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