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签证办理所需材料有哪些

来源:快飞出国留学 浏览:586 发布日期:2023-01-07 10:45:57

突尼斯共和国,简称突尼斯,首都突尼斯市。位于非洲北端,西与阿尔及利亚为邻,东南与利比亚接壤,北、东临地中海,隔突尼斯海峡与意大利相望。如果要去突尼斯,需要办理相应的签证,那么突尼斯签证办理所需材料有哪些呢?

一、所需材料

旅游签证

· 签证申请表2份,须打字填写或用大写字母填写正反两面;

· 2张护照照片;

· 中方单位出具工作证明;

· 在突期间食宿行费用支付证明;

· 酒店预订单;

· 机票预订单。

旅行签证

· 签证申请表2份,须打字填写或用大写字母填写正反两面;

· 护照照片2张;

· 中方旅行社出具担保函,需注明出国原因、团组人数、旅行计划和单位信息等;

· 酒店预订单;

· 机票预订单;

· 突旅行社出具邀请函。

商务签证

· 签证申请表2份,须打字填写或用大写字母填写正反两面;

· 护照照片2张;

· 中方派遣函,说明出国原因和出国期限;

· 在突期间食宿行费用支付证明;

· 突方邀请函;

· 酒店预订单;

· 机票预订单。

留学签证

· 签证申请表2份,须打字填写或用大写字母填写正反两面;

· 护照照片2张;

· 突校方注册证明;

· 在突期间食宿行费用支付证明;

· 机票订单;

· 住宿证明。

探亲签证

· 签证申请表2份,须打字填写或用大写字母填写正反两面;

· 护照照片2张;

· 突方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并提供邀请人在突身份证明、工作证明、居留证明等;

· 在突期间食宿行费用支付证明;

· 酒店预订单;

· 机票预订单。

过境签证

· 签证申请表2份,须打字填写或用大写字母填写正反两面;

· 护照照片2张;

· 第三国签证;

· 机票预订单;

· 酒店预订单(如停留超过24小时)。

二、申请流程

· 签证申请人确认赴突目的和行程计划;

· 向突驻华使馆咨询有关签证信息,索取签证申请表和签证申请需要材料清单;

· 准备签证材料;

· 签证申请人或代理人向突驻华使馆递交签证申请,交纳签证费;

· 等候审核结果或补充资料;

· 领取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与突驻华使馆联系。

三、申请签证须知

· 中国公民持外交或公务护照可免签证入境突尼斯,但停留期不得超过30天。如停留30天以上,应在入境后30天内向突主管机关申办居留手续;

· 中国公民持其它种类护照赴突尼斯,必须事先办妥签证;

· 签证申请人应在计划启程日期前三周办理签证申请手续;

· 中国公民凭突尼斯签证抵突后,如需延长停留期,应向附近警察局提出申请;

· 突驻华使馆不办理落地签证;

· 一般情况签证审核时间3个工作日;

· 签证申请人可直接向突驻华使馆提出签证申请,也可通过签证代办机构递交材料。

签证费用

200元人民币/人。

签证信息

1、突方签发3个月有效的入境签证,停留期视情况而定;

2、凡经突必办过境签证。突方签发3个月有效停留期2天的过境签证。

四、签证入境

持外交、公务护照的中国公民,可免签入境突尼斯。

持普通护照来突旅游的中国公民,可免签入境90天,须出示与本人在突停留时间相符且已付款的纸质往返国际机票和覆盖全部行程的正规酒店订单。尽量避免通过海路、陆路入境旅游,或预订非正规酒店,或在入境后随意更改停留期。

持普通护照经突中转赴第三国的中国公民,可在突边境口岸申请过境签证(一般不超过7天),须出示与本人在突停留时间相符且已付款的纸质往返国际机票和覆盖全部行程的正规酒店订单。建议事先向有关部门了解拟前往国家或地区对我公民入境签证政策。

因工作、学习、探亲、商务考察等其他目的来突的中国公民,仍须事先申办签证,并注意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请勿以旅游名义免签入境后从事其他性质活动,避免触犯突尼斯有关法律。

如在其他国家免签入境后停留期将满,请在当地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不得通过来突短暂停留方式再次免签入境有关国家,否则有可能被突边检拒绝入境。

详细信息可咨询突尼斯驻华使馆:+86-10-65322435/65322436

或突尼斯国家旅游局驻华代表处:电话:+86-10-65682539

网站:www.nihaotunisia.cn

五、居留入籍

短期居留

入境后如需延长停留期,应尽早向附近警察局提出申请。如超出停留期限且未延期,突边防警察将在旅客离境时视滞留期长短处以罚款。

国籍政策

突承认双重国籍。

申请获得突尼斯国籍的条件:

(一)母亲为突尼斯公民,父亲为外国公民,生于突以外的国家者申请突尼斯国籍必须在成年前一年提出声明。申请者在达到19岁前,其父母提出共同声明,即可获得突尼斯国籍。

(二)与突尼斯公民结婚的外国女性自缔结婚约之日起,如其本国法律规定她与外国公民结婚即丧失原有国籍,则可获得突尼斯国籍。

(三)与突尼斯公民结婚的外国女性,如其本国法律允许她婚后保留原有国籍,可以申请突尼斯国籍,但夫妻应至少已在突生活两年。

(四)由突尼斯公民抚养的未成年外国公民,从裁定抚养之日起,可获得突尼斯国籍。

(五)外国公民在提出入籍申请时,须证明在突尼斯已连续居住五年以上,但下列情况可以不受本条居住时间限制:

1、其本人的原国籍确定是突尼斯国籍;

2、与突尼斯女性结婚的外国公民,在提出申请时夫妻已经居住在突尼斯;

3、为突做出特殊贡献的或加入突国籍可为突带来特殊利益的外国公民,可由司法部提出报告,准其加入突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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