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各部门联系方式及职责

来源:快飞出国留学 浏览:1320 发布日期:2022-12-20 14:11:32

河北师范大学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起步较早,早在1960年,经上级批准,原河北北京师院即开始招收研究生,揭开了研究生培养的序幕。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可招收培养博士生的专业50余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可招收培养硕士生的专业130余个。下面介绍一下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各部门联系方式及职责,想要了解更多信息的可以进入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y.hebtu.edu.cn)或者打电话咨询相关信息。

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方式

常务副院长,主任:周春江

主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全面工作。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研究生院直属党支部书记:闫东利

副院长,副主任:李军

分管研究生培养,学位授予,专业学位教育,院办公室等工作。

副院长,副主任:翟利学

分管研究生招生、学科建设工作。

办公室:高宏飞

联系电话:80789670办公地点:行政楼B111房间

电子邮箱:yjsy@hebtu.edu.cn

岗位职责:

1.负责学院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的起草,公文的管理和督办,文件的周转和登记及报刊资料的订阅、收发等工作。

2.负责学院印章、经费和院内设备、财产的管理工作。

3.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协助做好对外宣传和交流工作。

4.做好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工作。

5.完成院领导安排的工作。

招生办公室:张浩张贺

联系电话:80786777办公地点:行政楼B102房间

电子邮箱:yjszsb@hebtu.edu.cn

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教育部、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及河北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深入开展研究生招生管理研究。

2.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规模制定分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审核各学院的招生方案,编制该年度招生专业目录,开展招生咨询和招生宣传工作。

3.负责试卷保密室的硬件管理和规章制度建设。

4.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等各环节的管理工作。

培养办公室:赵记龙田雨润

联系电话:80789674办公地点:行政楼B103房间

电子邮箱:yjspy@hebtu.edu.cn

岗位职责:

1.组织落实国家和学校有关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改革措施,负责制定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培养质量的监控和教学监督等。

2.负责组织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工作;组织各学院做好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包括培养计划的制定、课程教学管理、中期考核、国际交流及相关工作。

3.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包括研究生学籍注册、学年注册、教育数据统计以及日常学籍异动办理和备案。

4.负责研究生的图像信息采集、毕业资格审查,核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开具毕业证明书、学籍学历证明,做好研究生信息的电子注册等工作。

5.负责研究生教务管理,协调各学院做好研究生公共课和专业课排课、日常调课、考试及成绩管理,进行课程教学质量监督。

6.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申报和评审,发放证书及奖金;负责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核发和调整备案;负责研究生建档立卡贫困资助工作。

7.负责研究生学术交流资助项目申报、审核、报销等流程管理;组织开展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活动。

综合管理办公室:王增起

联系电话:80789675办公地点:行政楼B111房间

电子邮箱:wzq@hebtu.edu.cn

岗位职责:

1.负责研究生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管理和结项。

2.负责真知奖、研究生优秀成果奖、贵州茅台奖的申报、评审和颁奖组织工作。

3.负责在校研究生的档案、遗留毕业两年之内研究生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查阅、借用、组档、转递等。

4.负责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

5.协助主管院长做好学院其它工作。

学位办公室:董宗旺

联系电话:80789676办公地点:行政楼B105房间

电子邮箱:xwb@hebtu.edu.cn

岗位职责:

1.负责开展学位授予工作研究,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保障并不断提高学位授予质量;负责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

2.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环节的监督检查及质量监督;组织学位论文网上检测、评阅;负责受理学位授予相关问题申诉;负责协调全日制本科生、成人本科生和留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汇总各级各类学位授予信息并上报;各类学位证书征订、填写和材料归档工作。

3.负责校级、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推荐。

4.负责河北省、教育部学位论文抽检工作。

5.组织各类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培训与考核等工作。

学科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80789677办公地点:行政楼B105房间

电子邮箱:xkjs@hebtu.edu.cn

岗位职责:

1.根据国家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组织编制并实施学校的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督促、指导各学院(学科)制定本单位学科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学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规划、申报、评估和建设指导工作。

3.各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各级重点学科的建设培育与管理服务工作。

4.学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推进、考核、监督与服务工作。

5.制定并执行学校学科建设的各项制度、规章、条例。

6.学校学科发展与建设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7.其他与学科发展与建设有关的工作。

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李晓雅

联系电话:80789678办公地点:行政楼B104房间

电子邮箱:zyxw@hebtu.edu.cn

岗位职责:

1.负责专业学位发展规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2.负责专业学位相关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3.负责组织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

4.负责组织各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编制、修订。

5.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对外合作及实践基地建设。

6.负责专业学位课程建设和案例(库)建设。

7.与各上级教指委联络、协调,完成上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布置的各项具体工作。

8.负责中心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院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学校介绍

河北师范大学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起步较早,早在1960年,经上级批准,原河北北京师院即开始招收研究生,揭开了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序幕。1978年,国家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恢复,学校在政治经济学、基础数学、物理化学3个专业,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26名。1981年,学校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成为首批被国家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

经过多年努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在人才培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学科建设迅速发展,研究生培养硬件条件不断改善,师资力量逐步壮大,管理体制日益成熟,已为国家培养了各类研究生近2万余人,毕业研究生素质高、品质好,深受社会用人单位的欢迎。

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可招收培养博士生的专业50余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可招收培养硕士生的专业130余个。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拥有金融、法律、教育、体育、汉语国际教育、应用心理、翻译、新闻与传播、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药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艺术等19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省级以上各类优秀专家117人次,博士研究生导师145人,各类硕士研究生导师970人。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河北省高校强势特色学科4个,河北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1个,省级重点学科14个,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8个。学校设有河北省职业教育研究所、教育科学研究所、学科教育研究所、古籍整理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发挥学科优势,已建成“生物适应环境的细胞信号调节机制”、“数字教育”和“河北省燕赵学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组建了河北省数学研究中心、移动物联网研究院、泥河湾考古研究院,积极开展校企(地)合作。

近年来,学校科学研究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不断取得新进展。年承担国家基金项目数量位居省内高校前列,承担了一批国家“973”、“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清史纂修工程主体类项目等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科研项目。

以一流学科建设带动高水平大学建设是我校长期坚持的战略指导思想,近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不断增加投入,紧抓发展机遇,千方百计促进学科的快速发展,全校的学科实力有了较大的提升。2016年,学校进入河北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一层次高校序列,获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3个,“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项目4个,这使得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目前,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设有学科建设、招生、培养、学位、专业学位、综合管理等科室,承担着学校学科建设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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