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硕博的条件与要求有什么

来源:快飞出国留学 浏览:894 发布日期:2022-12-16 11:26:59

在职硕士又称不脱产研究生,是国家计划内以在职的身份在不脱离本岗位工作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的研究生教育的一种类型。在职博士是指学习方式相对脱产形式而言,即通过正常入学考试(统考或单考)取得入学资格,在培养单位教学或培养方案许可的情况下,一边工作一边学习的博士生。那么在职硕博的条件与要求有什么呢?

一、在职硕士

报考的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

报考电子与通讯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的工程硕士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2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的工程硕士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相关规定

凡是拥护我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实行逐级申请,即申请硕士学位必须有学士学位,申请博士学位必须有硕士学位者。

硕士学位的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上做出成绩。申请人应在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①学士学位证书;

②最后学历证明;

③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④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方面的材料(加印密封)。

学位授予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确定具有资格的申请人,按要求进行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包括对申请人学位论文水平、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以及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申请人应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在四年内未通过上述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申请人应在全部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学位授予单位指定指导教师对申请人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论文答辩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半年内公开进行,答辩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二、在职博士

所谓在职博士是指学习方式相对脱产形式而言,既通过正常入学考试(统考或单考)取得入学资格,在培养单位教学或培养方案许可的情况下,一边工作一边学习的博士生。所以在职博士生并不是某种录取类别。一些专业学位未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而采用全国联考方式的入学,实际上是以在职人员申请学位方式获得学位,因和学历教育有所区别,所以严格意义上并不是在职博士,此外,社会上还有一些课程进修班是属于进修性质的。

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具备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应当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学位证书;

2.最后学历证明;

3.达到申请学校对博士生研究生要求的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

4.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介绍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

5.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

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参加考试。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在教学、科研、专门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其科研成果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具备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应在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①硕士学位证书;

②最后学历证明;

③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④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

⑤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介绍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方面的材料(加印密封);

⑥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位博士生指导教师。学位授予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对已经确定具有资格的申请人,按要求进行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包括对申请人学位论文水平、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结构及水平以及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学位授予单位应对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组织考试。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博士论文答辩应在全部课程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指定博士指导教师对申请人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答辩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三、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指从新入学的硕士研究生遴选出具备条件的学生,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后,确定为博士生的方式。

申请人基本条件(针对不同学校不同专业有所不同):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学风严谨,有较强的事业心、创新精神及科研潜质。

2、考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在研究生入学考试中英语成绩在60分以上,计算机通过二级,曾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

3、考生在研究生入学考试中,综合成绩在本专业中名列前20%。

4、身体健康。

选拔一般程序:

1、实行硕博连读的专业,在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注明。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时,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

2、考生在复试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且提供各种能证明自己能力的材料以供初审。

3、经初审,符合条件的考生领取并填写《硕博连读申请表》。

4、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

培养方式(针对不同学校不同专业有所不同):

1、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5年。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的,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且延长学习年限只能提出一次。

2、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招生与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不加区分,硕博连读生在入学后即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3、入学后,按照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要求进行培养。

资格考核和分流(针对不同学校不同专业有所不同):

1、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后,一般在第四学期参加博士生资格考核,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和外语水平。

2、资格考核合格者,从第三学年起,转为博士研究生,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待遇;考核不合格者,按照硕士培养方案继续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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