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美国非移民签证
(B1/B2, L-1, H-1, F-1) |
美国商务/旅游签证(B1/B2)
跨国公司管理人员或特殊技术人员工作签证(L-1) 美国短期工作签证(H-1)
美国留学生签证 (F-1) |
跨国公司管理人员或特殊技术人员工作签证(L-1) |
跨国公司管理人员或特殊技术人员工作签证(L-1)签发给将被派往去美国分公司或有关系的公司工作的人员。申请人需将在美国担任经理级职务,或具有专门知识,且在申请签证之前的三年中,至少为同一雇主或公司连续工作一年。
如果您的公司计划调派管理人员或特殊技术人员去美国分公司或有关系的公司工作;或者计划新注册成立美国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希望咨询及委托专业的美国移民律师协助新公司的成立及工作人员签证的申请,请填写下表中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倘若您希望咨询的问题需要专业律师给您解答的,律师将会收取咨询费用,费用的多少视乎案件的复杂程度,一般从美金一百元起。 |
L-1表(Form
L-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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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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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男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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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日期: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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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城市:
省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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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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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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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邮:
(请仔细核对)* |
| 您是否申请过美国签证?(如果申请过签证,请注明申请时间、申请签证种类、及是否据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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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过美国签证
未申请过美国签证
签证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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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签证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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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据签?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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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是否去过美国?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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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是否曾经申请过美国移民?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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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的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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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过去5年的工作经历(包括工作单位名称、总人数、网址、及您的受雇时间、职位、职责、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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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简述您的公司与美国经贸交往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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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具体叙述到美国设分公司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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