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入学需符合以下条款中的相关内容:1998.08.05乌克兰国务会议中,第1238项:“高等院校招收国外或非公民学生入学准则”;2003.08.12乌克兰教育科学部会议中,第544项;1994.03.25乌克兰总统发表演说,第112/94 项,“乌克兰和俄罗斯联邦临界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措施”;1991.06.03乌克兰总统发表演说,第271项,“乌克兰和白俄罗斯临界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措施和摩尔多瓦行政领土国务会议”;1993.02.26,第136项,“外国公民在乌克兰教育”(修正版);2002.01.17,乌克兰法中的第2984项,“高等教育”。
2. 乌克兰卢甘斯克塔拉斯舍甫琴科国立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如需得到入学正式邀请和签证,需将以下文件和经公证的核证译本呈交给国际合作中心:
-护照复印件。
-附有学科和考试分数的教育证书(中级,高级)复印件。
3.根据国际协议,乌克兰本国方案和国际义务发给国际学生奖学金,根据乌克兰教育科学部要求和6月1日到11月15日期间乌克兰卢甘斯克塔拉斯舍甫琴科国立师范大学的入学考试招生。
4.在乌克兰国立学校接受教育的国际学生,在申请同专业(如教育学,艺术,人文科学,新闻和信息学和社会和政治科学等)乌克兰高等教育机构时,与乌克兰公民享有同等教育权利。根据乌克兰教育质量评估中心颁发的证件中的分数或考试分数决定是否能申请入学。
5.经乌克兰国家和文化会社官方认证的国际学生,和乌克兰公民享受同等水平的教育,且参加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和入学考试结果都将决定其选择专业的入学情况。
6.国际学生需向入学审查委员会提交以下文件:
一份填好的申请表;
学历证明和科目考分复印件;
一份非HIV携带者证明(如无其它乌克兰国际协议);
官方医疗机构开出的合法健康证明,证明日期不得早于来乌克兰学习前2个月。如国际学生从乌克兰别所高校转至乌克兰卢甘斯克塔拉斯舍甫琴科国立师范大学或是第二次到乌克兰,需呈交086-0健康证明(原件或合法复印件)。由原转至学士或硕士课程的国际学生,需通过校内的常规医疗检查(根据相关机构要求);
一份紧急医疗救治的保险(经国际协议可免费接受紧急医疗救治的国际学生除外);
出生证明复印件;
6张照片(4x3cm);
有效期为一年的往返车票
参加学士,专家或硕士课程的国际学生,9月1日前需呈交第一学期学费缴纳收据复印件,1月1日前需呈交第二学期学费缴纳收据复印件,预备学科需一次缴纳全年学费;
护照复印件(乌克兰签证一页)。
7.申请学习专家,硕士,博士或博士后课程的国际学生需呈交学历证明文件。
8.在入学审查委员会处,申请入学的国际学生和乌克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根据面试结果和申请协议情况考核学生。
9.国际学生需在三天内到国际合作中心入学注册。
10.国际学生会在入学后40天内得到学生卡。 |